 |
 |

|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24层 |
| 邮编:100004 |
| 电话:(010)84588458 |
| 传真:(010)84865609 |
| 电话:(021)68818898 |
| 传真:(021)68818889 |
|
|
|
 |
| |
存量年金市场化转型策略
存量企业年金的转型方向是依法建立信托原则和分权制衡原则的企业年金治理结构。
1.首先应建立规范的企业年金受托人制度
受托人是企业年金治理结构的重要主体,肩负着保管信托财产安全和为受益人谋利的职责。企业年金的受托,一般分为外部法人受托和内部理事会受托两种模式。一般而言,大、中型企业适合选择年金理事会的内部受托模式。
2.建立完善的企业年金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体系
企业年金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中介机构、受益人之间,分权制衡,相互监督,互相制约,既可以通过相互监督又可以通过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和激励,发挥不同主体的能力,最大限定地降低企业年金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年金管理效率、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收益。

3.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
第一,要明确受托人的投资决策权,履行其战略资产配置决策职能,保障企业年金投资的决策和管理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意志。
第二,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必须严格遵循《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高度防范企业年金投资风险,严控关联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确保企业年金资产的安全。企业应选择综合实力强、公司治理完善、信息披露充分、经营运作规范的投资管理人,来对企业年金进行投资管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