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现根据上海地区市场状况,结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证券营业部业务开展情况,对客户的佣金收取标准报备如下。
一、股票交易佣金:
条件 |
A股佣金标准(A) |
5000万>资产≥0 |
0.11‰≤A≤3‰ |
资产≥5000万或特定客户 |
0.10‰≤A≤3‰ |
注:1. 以上股票佣金标准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在报备范围内执行。
2. 特定客户指A类专业投资者、量化交易客户、股权激励客户。
3. 因交易所下调经手费,自2023年8月28日起,公司将对存量投资者交易佣金(含规费,下同)统一进行下调,其中沪深交易所,涉及A股、B股、存托凭证品种的交易佣金,将在投资者原有佣金基础上统一下调0.00146%。
二、其他:
1. 基金(ETF、LOF)、债券佣金费用不得低于成本线。
2. 如同业公会、监管部门、交易所规定最低或起点佣金标准的,即按规定执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五角场证券营业部
二〇二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