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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9月21日至2021年10月20日股票期权主做市商评价的公告

所属: 最新提醒   作者:中信证券    时间:2021-10-29

上证公告〔2021〕33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50ETF期权主做市商在2021年9月21日至2021年10月20日期间的评价情况如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A;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

  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深300ETF期权主做市商在2021年9月21日至2021年10月20日期间的评价情况如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A;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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