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对个人投资者实行买入额度管理,期权经营机构对投资者账户买入金额进行系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每年至少核定一次客户的买入金额上限。为此,我公司定于2017年12月22日闭市后,进行本年度的客户买入额度核定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重新核定买入额度的账户范围是2017年以前开立股票期权账户且在2017年未调整过买入额度的股票期权账户。
二、调整的标准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现行的买入额度标准执行。在计算时,“托管资产”使用12月22日日终清算后客户在我公司的普通账户总资产、融资融券账户净资产和衍生品资金账户总权益的合计值,“沪市市值”使用12月22日前6个月客户证券账户日均持有沪市证券市值。买入额度核定不足1万的,调整成1万。
类别 |
买入额度标准 |
权利仓持仓限额未达到2000张的一级和二级个人投资者 |
托管资产的10%与前6个月日均持有沪市市值的20%的较大数,按万取整 |
权利仓持仓限额未达到2000张的三级个人投资者 |
托管资产的20%与前6个月日均持有沪市市值的20%的较大数,按万取整 |
权利仓持仓限额已达到2000张的一、二、三级个人投资者 |
托管资产的30%与前6个月日均持有沪市市值的20%的较大数,按万取整 |
三、12月25日起,我公司系统将按照调整后的买入额度对客户账户进行控制。如果调整后的额度小于已占用额度,客户已持有的权利仓可持有到期或平仓了结,但无法进行买入开仓委托申报。
请相关客户关注股票期权账户买入额度的变化。客户可在网上交易客户端查询到最新的买入额度及使用情况,查询位置:至信全能版【查询】-【资产】-【限购额度】和【已用限购额度】、至胜全能版【查询】-【资金持仓】-【限购额度】和【已用限购额度】、汇点版【查询】-【资金情况】-【上海限购额度】和【上海剩余额度】、至信期权专版【综合查询】-【资金信息】-【上海可用买入额度】和【上海已用买入额度】。
如因买入额度不足导致无法进行买入开仓,客户可通过转入资金等方式增加在我公司托管资产,或者增加沪市市值,然后在至信全能版【额度调整申请】或至信期权专版【综合查询】-【额度调整申请】页面中自助申请调高额度,我公司后台审核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