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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股票期权经纪合同》的公告

所属: 重要公告   作者:中信证券    时间:2026-08-12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提升股票期权交易服务体验我公司修订了《股票期权经纪合同》,新版合同(合同编号前九位为“YSP202607”)2026年8月17日起正式启用,现将主要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新增盘中强平警告通知。当投资者盘中风险度触及强平警告线(即盘中风险度100%)时,我公司将对投资者发出强平警告通知,提醒投资者应在下一交易日11:30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部分合约,使风险度降至追保线(即风险度90%)以下,否则我公司有权对投资者实施强行平仓(新版合同第八十五条)。

二、进一步明确了向投资者发送通知的途径。我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告、交易客户端展示、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微信(包含企业微信)履行通知义务,我公司通过上述任一方式进行通知的,自通知内容发送成功之时或公告发布之时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新版合同第一百一十八条)。

三、本次还对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优化,并完善了相关文字表述。

新版合同启用后,我公司将按照新版合同约定方式向投资者发送各项通知和执行风险控制措施。未签署新版合同的期权客户,请您于2026年8月17日起前往我公司分支机构更新签署新版合同,个人客户也可登录我公司信e投APP自助办理合同更新签署(办理路径:业务办理-协议签署-股票期权经纪电子合同签署)。如有问题,您可联系我公司分支机构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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