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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上海东方路营业部股基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公示

所属: 营业部公告    作者:     时间:2026-04-13 18:17:42

尊敬的客户


现根据上海地区市场状况,结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证券营业部业务开展情况,对客户的佣金收取标准报备如下

一、股票、基金交易佣金:

条件

A股佣金标准(A)

基金佣金标准(F)

1000万>资产≥0

0.10‰≤A≤3‰

0.10‰≤F≤3‰

5000万>资产1000万

0.0854‰≤A≤3‰

0.05‰≤F≤3‰

资产5000万A类专业投资者、股权激励、上市公司主体及相关账户

0.08‰≤A≤3‰

特定客户

0.07‰≤A≤3‰

 

注:1.以上股票基金佣金标准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在报备范围内执行。

2.手机渠道开户股票默认佣金为 0.3‰,基金默认佣金0.3‰。

3.特定客户指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大型民企、涉及国有资金持股平台、量化交易户。

4.因交易所下调经手费,自2023年8月28日起,公司将对存量投资者交易佣金(含规费,下同)统一进行下调,其中沪深交易所,涉及A股、B股、存托凭证品种的交易佣金,将在投资者原有佣金基础上统一下调0.00146%。

 

二、其他:

1.基金(ETF、LOF)、债券佣金费用不得低于成本线。

2.同业公会、监管部门、交易所规定最低或起点佣金标准的,即按规定执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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