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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均衡配置-改基准)

一、组合名称

均衡配置组合

 

二、投资目标

追求资产的稳定收益,对股票、债券资产及其他资产进行均衡配置。对标投资目标为沪深300指数*50%+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50%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投资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分级基金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同类产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组合投资其他品种,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组合投资于权益类基金的总持仓比例在45%-55%区间,投资于固收类基金的总持仓比例在45%-55%区间,投资于商品基金的比例0%-10%,投资于QDII基金的比例0%-10%。其中,权益类基金主要包括股票型、偏股混合型、灵活配置型、平衡混合型基金以及QDII中的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固收类基金主要包括债券基金(纯债基金、混合一二级债基)、偏债混合型、货币基金、量化对冲型基金以及QDII中的债券基金。

 

四、投资策略

1、配置策略

1)资产配置层面:战略与战术配置相结合,战略层采用资产配置模型,在相对稳定的长期配置中枢上确定各类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战术层通过宏观因子、风格因子的研究,适度调整配置比例,优化投资收益与风险。

2)基金选择层面:采取核心+卫星的配置模式,核心层在公募管理人研究基础上,优选全市场优质公募基金,卫星层重点把握结构性行业轮动和风格轮动机会。

2、调仓策略

1)根据战略及战术模型及宏观因子、大类资产、行业及主题轮动等不定期进行战术调整和再平衡。

2)密切跟踪策略运行及风险预警指标,在出现较大偏离时进行适时调整。

3)密切跟踪策略中各基金的业绩和风格变化,重点关注基金经理变更、业绩不达预期或风格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

 

五、投资限制

基金投资组合的投资应遵循以下限制:

1)单个客户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得高于客户账户净资产的20%,货币市场基金、指数基金不受此限。

2)单一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下所有客户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20%,持有的指数基金的份额总和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30%

3)基金投资组合中不得包含结构复杂的基金,包括分级基金场内份额和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基金。

4)基金投资组合中不得包含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通受限的基金。

5)单一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下所有客户单日赎回单只基金的份额总和原则上不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5%

6)组合调仓单边最高周转率不高于200%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要求,应在3个月内调整,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情况除外。

 

六、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000300.SH)*50%+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CBA00321.CS*50%

 

七、备选库产品评估情况

经过产品管理岗对管理人投研团队设置、投决流程、风控制度、考核制度的调查,再结合对基金经理履历、投资策略、过往管理产品表现,以及产品类型,投资目标、投资范围、过往表现、风险等级等因素的充分尽调后,生成产品评估报告。产品评估报告经过基金投资顾问决策委员会审慎性评估,确定适合本组合策略的产品。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组合策略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

 

九、适合的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适合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签名:

 

机构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