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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所指的“中信证券”,是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或“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之一,具体视客户办理业务时实际使用的账户开立机构而定。

 

尊敬的投资者: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以下简称投顾服务)存在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特向您告知如下信息及风险,请您在接受基金投顾服务前认真阅读:

一、声明与承诺

中信证券将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原则,履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持续注意义务,但不对客户投资收益状况或本金不受损失作出任何承诺,投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基金投顾服务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为其他客户创造的收益并不构成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投顾服务不同于基金销售业务,其收费模式与基金销售存在较大差异。中信证券可以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基金投顾服务协议约定向其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客户应充分了解基金投顾服务协议关于收费模式、费用组成、费率水平、计提方式等的安排。

客户参与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前,应当充分了解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以及《中信证券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内容,全面掌握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结构和风险收益特征、业务收费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对客户的利益产生影响的事项,结合自身的资产状况、投资经历、风险承受能力、资产配置需要、流动性需求、投资目标等情况,审慎考虑是否参与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并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客户参与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即视为授权中信证券行使对客户授权账户的账户管理权,中信证券有权按照客户的授权代客户作出具体基金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决策,并代客户执行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而无需另行向客户通知或取得客户的同意。中信证券使用客户授权账户代客户进行的相关交易操作和执行结果将由客户本人承担。

二、基金投顾服务的一般风险揭示

(一)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风险

客户参与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前,应当了解参与基金投资顾问服务所投入的资金将用于基金产品交易,因此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具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其他投资风险等。

1.市场风险。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客户接受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将享受基金投资组合所持有的成分基金的投资收益,同时也承担基金投资的市场风险。按基金投资标的划分,市场风险可以分为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

其中,股票投资风险主要包括:(1)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股票市场价格水平波动的风险;(2)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3)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债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1)市场平均利率水平变化导致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2)债券市场不同期限、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利差变动导致相应期限和类属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3)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基金投资组合所持有的成分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成分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或者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下降等原因造成的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组合所持有的成分基金可能面临基金资产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人大额赎回的风险。前者是指金融资产不能及时变现或无法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交易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为应付投资人的赎回,成分基金需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从而在收益性方面可能会有些损失,影响成分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从而可能对基金投资组合收益造成不利影响。后者是指在基金投资组合所持有的开放式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成分基金单位净值,从而可能对基金投资组合收益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因流动性风险,可能导致成份基金申赎失败,从而造成基金投资组合建仓或调仓失败的风险。

4.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基金投资组合的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将导致基金投资组合所持有的基金财产的损失,从而使得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5.特别风险提示基金投资组合所持有的成分基金可能包含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动性受限基金的,由此将导致基金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受到限制,当成分基金无法申购或赎回时,基金投资组合也无法申购和赎回。

基金投资组合所持有的成分基金可能投资境外市场证券(含港澳台地区市场)。境外市场相关的政策环境、市场交易规则与境内市场有所不同,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可能大于境内市场。

(二)中信证券按照客户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因素,提供不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不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会产生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客户参与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前,应当充分了解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以及《中信证券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内容,全面掌握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结构和风险收益特征、业务收费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对客户的利益产生影响的事项,结合自身的资产状况、投资经历、风险承受能力、资产配置需要、流动性需求、投资目标等情况,审慎考虑是否参与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并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

中信证券向客户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的风险特征与客户购买单只基金不同,可能存在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成分基金风险等级高于基金投资组合策略风险等级的情况。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表现也不一定优于单只基金产品的业绩表现。

客户参与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前,应当了解基金投资组合既包含了成分基金的风险,又包含了组合的特有风险,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风险特征与单只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存在差异。

(三)中信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具有从事基金投资顾问试点业务的资格。因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存在因试点资格被取消不能继续提供服务的风险。中国证监会备案不构成对基金投顾机构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顾服务风险和收益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

三、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的特有风险揭示

(一)账户管理风险:

1.受基金账户开立失败、成分基金交易限制、系统异常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影响,授权账户可能会出现基金交易失败的情形;

2.因客户申请转入转出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时间不同,基金认/申购、赎回基于“未知价”,以及成分基金替代、交易规则差异或限制、实际交易费用,基金投资组合再平衡等原因,客户持有的基金投资组合与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所对应的标准组合之间在资产配置比例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并可能导致业绩表现等方面存在差异;

3.在授权账户管理运作期间,存在因客户违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规定,授权账户被司法冻结或强制执行,导致中信证券无法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调仓并有效开展基金投资的风险。

(二)调仓风险:中信证券会根据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及市场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对每个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成分基金或其配置比例进行调整,该调整可能会产生费用。

(三)技术风险:中信证券应用互联网技术提供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时,可能出现因重大技术局限和漏洞,导致系统不能为客户提供正常持续服务的风险。

(四)机构风险:在授权账户管理运作期间,存在因中信证券经营状况恶化、出现声誉风险等情况,导致客户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

(五)不可抗力: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罢工、通信技术故障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可能导致基金投资组合所持有的基金正常运作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从而可能对基金投资组合的正常运作和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风险揭示

本风险揭示书仅包含基金投顾服务可能涉及的部分风险及应知悉的若干重大事项,未穷尽列举基金投顾服务的所有风险及与客户权益相关的一切事项。请客户在完整阅读和理解基金投顾服务相关协议、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审慎决定接受基金投顾服务。

五、客户声明

本人已仔细阅读基金投顾服务相关的协议、规则,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及本风险揭示书,已充分了解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充分理解基金投顾服务所涉及的风险,愿意承担上述风险揭示书中提及的全部风险。

 

个人投资者签名:

 

机构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