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聘担任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辅导机构。2017年4月28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并于同日正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2017年5月23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材料。
截至目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对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辅导工作,并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提交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