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维存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信证券与佰维存储于2020年10月30日签订的《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的相关要求,制定了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提交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于2020年11月3日获得受理,并于2020年11月1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于2020年12月4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于2021年3月1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于2021年5月2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于2021年9月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于2021年10月14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期)》,于2022年1月4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七期)》。2022年3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
中信证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