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受聘担任深圳市德兰明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兰明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2023年3月9日,中信证券与德兰明海签署了辅导协议;2023年3月10日,德兰明海正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材料;2023年3月14日,深圳监管局同意备案。中信证券已经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订了相应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截至目前,中信证券对德兰明海的上市辅导工作仍在进行中。
附件1:关于深圳市德兰明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