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受聘担任天津光电聚能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电聚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
2023年4月11日,中信证券与光电聚能签署了辅导协议,并于同日正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简称“天津证监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材料。2023年4月11日,天津证监局受理了光电聚能的辅导备案。2023年7月10日,中信证券向天津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2023年10月12日,中信证券向天津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2024年1月10日,中信证券向天津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2024年4月7日,中信证券向天津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2024年7月4日,中信证券向天津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因光电聚能战略规划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中信证券终止对光电聚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双方已于2024年9月29日签署了《关于<天津光电聚能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简称“终止协议”)。自终止协议签署日起,中信证券终止对光电聚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