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风险揭示书》的通知》要求,首次买卖权证的投资者应全面了解相关业务规则,充分认识可能产生的风险,并到原开户的证券营业部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
中信证券经纪业务部 200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