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2号)和《关于对原有企业年金移交有关问题补充意见的函》(劳社部发〔2008〕9号)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该项工作的具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区社保局认真清理了原小涪陵市部分企业参加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现更名为企业年金)情况,现已圆满完成了全区25户参保企业共372人缴纳的企业年金的清理核实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市上的要求把企业年金按时平稳安全完整地移交给保险公司。
自今年3月以来,区社保局针对企业年金办理工作时间跨度较大,参保企业多而分散,参保人员缴费较少的具体情况,克服困难,深入到原企业年金参保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耐心解释原有企业年金政策和目前企业年金移交的相关规定,逐户清理核对原参保人数和缴费金额,逐一完善移交合同和企业年金资产清理确认表及个人帐户信息表,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截止目前,区社保局已完成直接移交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1户参保企业和过渡移交给重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24户参保企业的全部手续,为下一步企业年金资金全面划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